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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招生/志愿填报/体检/面试/录取疑问解答

发布时间 2020-06-21 17:38:56    阅读(

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招生/志愿填报/体检/面试/录取疑问解答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公室(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9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1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民族为汉族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仅招收汉族考生。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等5所院校及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专业。

 

三、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达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对应录取批次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必须于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xsksglzx.com)填报志愿,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gat.shaanxi.gov.cn)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其中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除外)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治安学、禁毒学和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的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栏内,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栏内,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相关院校及专业缺额情况,符合条件且尚未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四、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要求与制式表格见附件1至3。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招办即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各公安院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除外)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分科类、分性别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参加我省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开。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分数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即可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参加我省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先登录“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下载打印《2019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报考其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表中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涂改);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表现情况,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提出考察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在考察实施机关负责人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市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审核意见栏内,填写考察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考察合格考生的考察表密封交考生本人。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作出考察结论。各市、县(区)招办,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考察工作,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推诿、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过考察的考生可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公安机关审查合格的考察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由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及《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4,由本人如实填写)。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四、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7月4日前,省公安厅政治部将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并移交《2019年陕西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登记表》(附件5)和合格考生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6)。

省公安厅政治部报送省招办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名单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开,考生如有异议,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五、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20%。

公安部所属各院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与公安院校同时投档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必须遵循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录取。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对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其它

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定向招录培养,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19〕120号)规定执行。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考试,报考西藏公安机关招录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录用为西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享受人民警察(公务员)相关待遇,在西藏公安机关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和公安院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全过程监督。

(二)各级招办、公安机关要切实重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招生宣传和舆情引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110号)精神为准。

 

附件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9年6月17日

(省招生办公室   梁永旺     电话:029—85221776

公安厅政治部   杨  静     电话:029—8616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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